铜陵市中医医院眼视光中心建设技术服务项目(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4-09-05 17:43:35 浏览次数:1733
铜陵市中医医院眼视光中心建设技术服务项目(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兴业招采【2024】086
二、项目名称:铜陵市中医医院眼视光中心建设技术服务项目(二次)
三、中标单位信息:
供应商名称: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4899号
中标金额:
(1)角膜塑形镜报价百分比:80%
(2)视光配镜技术服务费收取比例:50%
(3)青少年近弱视辅练技术服务费:5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铜陵市中医医院眼视光中心建设技术服务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要求、招标文件的约定、采购人的要求以及采购合同等相关约定承担本项目。 服务时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郝、姚琴、徐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2.金额:0.5万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质疑的,中标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关于采购文件中非通用条款部分方面及评标结果的质疑向招标人提出,采购人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关于采购文件通用条款部分的质疑向代理机构提出,由代理机构作出回复。
质疑单位对答复内容不满意的或受理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起质疑的日期。
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项目活动的投标人;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铜陵市中医医院
地 址:铜陵市太平湖路2299号
联系人:徐工
联系方式:0562-28980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铜陵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铜陵市铜井路铜冠商务大厦1015室
联系人:钟工
联系方式:199562056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工
电 话:19956205613